课室管理暂行规定

作者:huangmy 时间:2007-04-23 点击数:

 

第一条 学院公共课室(含公共多媒体课室)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调配;总务处负责日常管理;课室清洁卫生由专业公司负责,由后勤社会化管理中心监督。
第二条 课室开放时间:630124513452230;非开放时间,不得在课室内逗留。
第三条 按时到课,不迟到,不早退。上课期间课室内外保持肃静;课余时间学生可在开放的课室进行自习。不得在室内喧哗和从事任何学习以外的活动(除经批准的外)。
第四条 不得穿背心、睡裤、拖鞋进入课室。禁止在课室内吸烟。
第五条 保持课室整干净,不得将食品带入课室内食用。不得随地吐痰,丢果皮、纸屑、杂物等。
第六条 爱护公物,节约资源。不得在桌椅或墙壁上涂写、刻画、乱张贴。教具、桌椅不得随意搬动、调换;不准拆除或损坏室内电器设备,最后离开课室的同学请将门、窗、电源关好。
第七条 学院各部门或班级、社团需使用课室,原则上提前一周到教务处申请,填写《课室使用申请表》,经批准后由课室管理员安排方可使用。
第八条 多媒体室是综合使用电教手段进行教学活动的现代教学设施,供直接应用电教器材进行教学的课程使用,未经教务处批准的讲座和活动不得使用多媒体室。该室桌椅不得随意移动、借用,设备出现故障,不得随意拆卸,应及时通知管理员联系维修人员。社团在多媒体室开展活动必须有本院指导老师在场。
第九条 借用课室的桌椅,必须由有关负责人填写《借用表》经批准后向课室管理员借用,用后及时归还,不得影响正常教学。
第十条 课室是师生共享的资源,大家要共同维护、配合管理部门保护、爱护设备,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进行。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将参照《南华工商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相应处分。

服务电话:
1
、课室管理员值班电话:
天河校区 87204350 黄埔校区 82556500
2
、总务处电工班:
天河校区 87204362 黄埔校区 82556500
3
、教务处电话:
天河校区 87204099 黄埔校区 82556881
4
、后社会化管理中心:
天河校区 87204306 黄埔校区 82566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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