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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 2023 年度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3-03-08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州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实施办法》(穗府规〔20198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度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资金申报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申请对象

符合广州市安置政策(即退役后已在广州市辖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办理报到接收手续),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退役士兵:

(一)退出现役1年内报考入学或复学高等教育和成人高等院校的;

(二)退出现役2年内免试入学或复学中等职业技能培训(含成人教育)的退役士兵。

二、申报时间

202338日至315日。

三、申报标准

(一)退役士兵参加中等职业技能培训且未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的,学费、住宿费、技能鉴定费等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4500元。

(二)退役士兵参加教育培训的生活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按实际入读时间计算,每年扣除寒暑假不超过10个月计发。202331日以来,参加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本硕连读、中职高职连读的可继续申报。

四、申报材料

请各学院在315日前报送以下材料:

1.申报学生退役证复印件;

2.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补助资金申请审核汇总表电子版;


联系人:陈松锟

联系电话:020-371985280763-6882847

邮箱:nhxszx@qq.com



学生工作处

20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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