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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集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实习实践情况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2-09-14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等四个部门转发民政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22年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见习情况的通知》文件要求,现需要采集各学院、相关部门组织学生在城乡社区围绕生产生活、纠纷调解、健康养老、疫情防控、防灾减灾、儿童福利、教育培训、公益慈善、文体娱乐、邻里互助等领域开展实习实践、志愿服务、公益慈善等活动的情况,并鼓励高校在城乡社区建立实习实践基地。

省厅文件要求学校每月底填报一次数据,请各学院、相关部门参照附件格式反馈,首次填报时间为9月19日前。

联系人:曾妍,短号:679243。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处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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