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证范围
(一)在校全日制学生;
(二)教职员工(含离退休人员、合同制职工、借聘人员);
(三)兼职教师(指学校外请的兼课老师);
(四)校外其他人员。
二、办证手续
(一)新生免费集体办理,名单和照片由学院相关部门提供,领证时间等候通知;
(二)以下人员需持本人1寸彩色免冠近照或同规格数码照片1张,及以下相关证件办理:
1.教职工凭工作证或所在部门开具的证明免费办理;
2.兼职教师凭所在部门担保书免费办理;
3.校外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办理,需交工本费3元及押金200元;
(三)办证地点及领证时间:第一借阅室(天河)、书库借书处(黄埔)、总服务台(清远);填写登记表后下周二就可领证。
登记表、担保书可在图书馆网页下载提前准备。
三、挂失、补发新证
(一)若遗失借阅证,请及时到网上“我的图书馆”或书库办理挂失手续。
注意:挂失后借阅证将失效,而且自己无法解除挂失;挂失后7天内若能找回,请到书库取消挂失;若不能找回,请申请补
办。挂失前被他人冒借的图书,将由借阅证所有人承担责任。
(二)补办借阅证需交工本费3元,补证后原借阅证失效。
四、注销
借阅证注销,需还清所借书刊及欠款,并办理以下手续:
(一)教职工兼职教师离校,需本人持借阅证到书库办理注销手续;
(二)学生毕业以班为单位收齐借阅证到书库集体办理;
(三)校外读者退证时凭押金收据退还押金;若收据已丢失,可凭身份证,本人于图书馆押金收据存根签字,方可退还。
五、借阅证的使用
(一)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
(二)使用他人及来历不明借阅证的,扣留借阅证、停止本人借阅权限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