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公共事业系开展学风建设,创建优良学风
日期:2017年06月26日 00:00:00
2016413日下午2:00,我系系主任刘志栋教授,召开了系学生工作会议,系副主任唐永红老师、系辅导员张文娟、邱伟波参加了会议。

系主任从省总工会领导视察学院的讲话精神谈起,认为学院迎来了一个非常好的发展契机,而我们也要在这个过程中做出一些努力。学生的学风一直是我们关心的问题,而学风首先要从学生的出勤情况与课堂纪律抓起。在我系,学生的上课情况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是还存在很大问题,要常抓不懈,在接下来的一个月,要有效果,教师和辅导员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1、教师要要求学生上课时关闭手机,除非有课程需要使用手机查找资料,才可经允许使用;

2、按照教务处的有关规定,学生每门课程旷课达到三分之一,取消该课程的考试资格;这点在下周的系教师大会上会着重强调,如有老师给没有资格考试的学生登录了成绩,要按照系考核有关规定,年底给予扣分;

3、达到学院关于学生考勤制度上的有关处分规定,进行不同级别的处分甚至开除学籍,系辅导员要及时进行上报,随时对学生的出勤情况进行跟踪调查,针对旷课情况的差别,采取谈话,通报家长,报系、院处分等方式,让学生了解纪律的重要性;针对旷课特别恶劣的,要敢于劝其退学甚至开除学籍。

4、凡是担任学生干部(院、系)的学生,迟到、旷课达到一定程度或对其他学生的出勤情况进行隐瞒、瞒报,一律撤换职务。

我系在规范教师教学单元设计,提高授课水平的基础上,再次提出要求辅导员严抓学生的出勤,希望能够通过教师---学生---学生管理人员的共同努力,建设好良好的教风、学风,为即将到来的新生展示良好的示范作用,才能不断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学院的转公工作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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