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系养成批评与自我批评习惯的决议----法律与公共事业系
日期:2017年06月26日 00:00:00
法律与公共事业系于2016716日召开系党政合一会议,通过了在全系养成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习惯的决议》,全文如下: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无论我们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多大成绩,总还存在有待改进的地方。经常反思自己工作中的问题,是对工作的促进,更是对教师个人成长进步的一种帮助。如果对自己的缺点不认真反思、对群众的意见置若罔闻,其结果只能是缺点越来越多、问题越来越大。因此,对于全体教师特别是党员教师来说,能否养成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习惯,事关系风的根本好转、事关“一流法公系”是否能建成、事关教育教学是否卓有成效。

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老一辈革命家给我们做出了榜样。方志敏烈士一向以积极的态度对待批评,他说:“错误一旦经党指出,莫不立刻纠正”。陈毅同志在《六十三岁生日抒怀》一诗中写道:“一喜有错误,痛改便光明。一喜得帮助,周围是友情。难得是诤友,当面敢批评。”他们严于律己,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我们树起了共产党人的光辉形象,同时也昭示我们:共产党员将批评与自我批评作为一种常态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能的。世界上最可怕的力量是习惯,最宝贵的财富也是习惯。批评与自我批评,是我们党的三大作风之一。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习惯,同样靠坚强的党性一点一滴养成。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纵观一些在人生路上栽跟头的党员干部的蜕变轨迹,都有一个普遍规律,那就是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对自己不能严格要求,甚至“道吾好者是吾亲,道吾恶者是吾敌”,那些坦诚相见、直言规劝的同志看成对立面;视专打小报告、为迎奉上级不惜捏造歪曲事实的恶习而不见

法律与公共事业系的党员教师,要逐步养成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习惯,在“两学一做”活动中,从严格按党章规定做起,坚持好每一项组织生活制度,在日积月累的实践磨砺、行为养成中,一点一滴强化党性锻炼,一言一行维护党的形象,一举一动听从党的号令,一招一式落实党的制度。通过学习毛泽东同志关于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有关论断,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反对自由主义,反对本本主义,杜绝小道消息在系的传播,不定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实践活动,远离不良作风,增强系教师的团结,认清自己,提升自己,敢于坚持原则,敢于批评,敢于同不良现象做斗争。

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实现风气根本好转的良方,法律与公共事业系党政合一会议认为,我们有决心有信心,力争在2015-2016学年,实现系风根本好转。

法律与公共事业系党支部

2016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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