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平台促发展·人无我有创品牌--易江院长、郭记中副院长深入法公系调研指导
日期:2017年06月27日 00:00:00
10月9日上午,易江院长、郭记中副院长在天河校区3号楼二楼会议室与法律与公共事业系代表进行座谈并指导工作。教务处胡宇子老师陪同,法公系党支部杨咏婕书记、唐永红副主任、法律事务专业负责人张静老师、行政管理专业负责人郑丽霞老师、人力资源专业负责人李宾老师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伊始,易院长指出此次调研主题借用数学符号表示为“加减乘除”:乘转公之东风,加强内涵建设,减少部门包袱,除掉不合时宜的想法。法公系与会人员在此主题下,结合自己的工作谈想法、提建议、画蓝图。
郭记中副院长听取了法公系的工作汇报后指出,法公系的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法公系要发扬制度建设的优势,继续完善 各项制度,依法治系。目前了解到的高职院校开设法律事务专业的高校只有南华,希望法公系发挥专业特色和教师优势,多为学生搭建平台,并结合工会特色,为区域经济服务、为工会服务,使法律专业成为亮点,打造“人无我有”的品牌特色。
易江院长在听取各方汇报后指出:
第一、把法律作为平台。1.法律与公共事业系的设立是以法律为平台的,应在此平台之上做好各项工作。2.管理要靠法律,需要将法律理念融入于管理之中。3.全系老师要将法律的平台意识树立起来,管理如此,教学也如此。
第二、在平台上要找三个“标”。1.“对标”:法律事务专业要以升本为任务; 2.“达标”:人力资源,社会工作、行政管理等专业要参加竞赛,技能考试; 3.“坐标”:其他专业应引导每个学生找到自己的位置。
第三、要处理好三个关系。1.“冷和热的关系”。法律是冷的,但对待学生应该是热的。教师要用热情给予学生引导,对学生要有人文关怀;2.“底线和发展的关系”。法律是社会规范的底线,但人是要在社会中谋发展的,要有愿景,要将底线和发展结合起来; 3.“个体和集体的关系”。处理好个体与集体的关系要做到“不欺不没”,既要将个体的资源运用到集体中去,也要宣传个体,使其融入到集体中,从而增强集体荣誉感。
座谈会历时近两小时,学院领导班子对法律与公共事业系各方面的情况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法律与公共事业系也深受鼓舞与启发,表示要认真贯彻落实院领导提出的各项建议,努力“出亮点、创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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