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公系法官大讲堂纪实报道
日期:2017年06月26日 00:00:00
大学,是一个从学生逐步转换为社会人的必经之路。而对于法律事务专业的大学生而言,转换为社会人,不仅仅是对法学有着客观的认知,还要有一定程度的思维转变的主观能动性,即从学生到法院工作人员的思维转变。

2016年9月12日晚七时整,法律与公共事业系党支部书记杨咏婕博士邀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毕法官为我系学生讲座,法律事务专业负责人张静老师也来到讲座现场。 优秀法官、法学博士、资深律师,三位法律人士从不同角度为法律与公共事业系的学生们带来一场别开生面的头脑风暴。

(毕法官在演讲)

毕法官结合法律理论和工作实践,通过生动幽默的方式,为学们讲述了三起发生于广州市内的刑事案件,并剖析了三起案件的法律关系与审判思路。

(认真听讲的同学们)

毕法官认为,作为司法工作人员,尤其是法院工作人员,在审判方面,查清案件事实和审查证据的合法性,是缺一不可的必要前提;而在审理过程中,除了重视程序正义,坚持对案件做到“重证据轻口供”这一审理原则,尤其是在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案件中,对生物证据应引起极高的关注。“做到案件公正裁决,就是作为法院工作人员的首要原则。”

(互动环节,同学在提问)

在活跃的互动环节中,有同学认为,刑事案件容易使人产生负面情绪,想请毕法官介绍一下排解方式,作为审理重大刑事案件的法官,毕法官在排解方法上自有一套独门秘笈,即“在其位,谋其政,刑事案件判决,只要无愧于心,便能不再畏惧,走向自信。”

互动环节,同学在提问

而针对司法公正与媒体解读容易存在相悖的问题上,毕法官认为“虽说舆论在某种程度上给司法裁决造成一定的压力,但道德绑架改变不了司法裁决,这是由法律的公正性决定的。”

通过这次讲座,学生们更加了解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实际应用,激发了学生们对法律更深刻的认识。 感谢毕法官的到来,我们期待下一次相遇。


撰稿人法律与公共事业系2014级学生杨子芊

摄影:法律与公共事业系2014级学生陈银冰 严丽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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