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事务专业将课堂搬进仲裁庭
日期:2017年06月27日 00:00:00
2017年3月29日(周三)下午两点到三点半,法律事务专业进行本学期三月度校外指导专家实践授课。

法律专业群带头人杨咏婕博士、法律事务专业负责人张静老师带领法律与公共事业系2015级和2016级部分法律事务专业学生来到我系校外实训基地清远仲裁委员会进行实践学习。

我系校外指导专家--清远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张主任带领学生们参观了仲裁办公室的行政办公区和仲裁庭,并在仲裁庭为学生们上课。课堂上,张主任向学生们介绍了仲裁的高效性、公正性,仲裁与诉讼的关系,仲裁的受案范围,并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例讲解解决纠纷选择仲裁机制的优势。

最后以生动、现实的案例向学生们介绍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可的一件原由清远仲裁委员会裁决的案例。课程一直持续到下午三点半,由于学生们要赶回学校继续上下午的三四节课,今天的校外课程只能暂时告一段落。

经过几次的校内座谈、讲座和校外授课,清远仲裁委员会的领导对我系法律事务专业学生的评价较高,因此在课后为21名同学办理办案秘书证件,以便于进行实践教学与持续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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